会员点击登录
首页
学会概况
学会动态
学术研究
经验交流
通知公告
标准规范
政策法规
首页
学会概况
学会动态
学术研究
经验交流
通知公告
标准规范
政策法规
会员点击登录
首页
>
政策法规
>
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《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 工作指引》的通知
政策法规
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于1995年9月成立,由相关教育机构、学校及专家、学者组成,是全省性教育学术团体、省一级学会,业务主管单位为山东省教育厅、登记管理机关为山东省民政厅
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《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 工作指引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9-30
查看原文,请点击下方链接:
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《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》的通知
上一篇: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
下一篇: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《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》的通知
返回列表
名称
手机号
{{ tellStart }}
{{ tellEnd }}
验证码
登录
您的账号已在其他设备登录,自动退出,跳转到首页
{{ count }}秒后跳转首页